1.设备装置前,设备根底应中心交代和查验,根底强度应到达规划要求。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根底,
根底的坐标方位及标高、预埋地脚螺栓或预留孔的坐标方位及标高应进行复测,其允许误差应契合规划文件或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则。
2.对大型设备、高精度设备、冲压设备及连续生产线设备(如大型造纸机、轧钢设备、火力发电厂中的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等)的根底,建设单位应供给根底预压记载及沉降观测点(对根底预压不预压及怎么预压应由规划单位断定)。
3.根底查验时应供给的移送资料:
根底施工图(包含规划变更图);规划变更及资料代用证件;设备根底质量合格证明书(包含混凝土合作比、混凝土养护及混凝土强度等);钢筋及焊接接头的实验数据;荫蔽工程查验记载;焊接钢筋网及焊接骨架的查验记载;结构外形尺寸、标高、方位的查看记载;结构的重大问题处理文件。
一起要注意以下几点
一、旋转的凸块和孔处。如电扇叶、凸轮、飞轮等。
二、挨近类型。如锻锤的锤体、动力压力机的滑枕等。
三、旋转的轴。包含连接器、芯轴、卡盘、丝杠和杆等。
四、对向旋转部件的咬合处。如齿轮、轧钢机辊、混合辊等。
五、经过类型。如金属刨床的工作台及其床身、剪切机的刀刃等。
六、单向运动部件。如带锯边际的齿磨光机的研磨颗粒、凸式运动带等。
七、旋转部件与滑动之间的变换。如某些平板印刷机面上的机件、纺织机床等
八、旋转部件和固定部件的咬合处。如辐条轮、飞轮和机床床身、旋转搅拌机等。
九、旋转部件和成切线运动部件间的咬合处。如动力传输皮带和皮带轮、链条和链轮、齿条和齿轮等。